文化部PK新闻出版总署:谁对网络游戏说了算
内容提示:11月2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终止网易《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关于引进出版《魔兽世界》的申请。
在3日下午文化部查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新闻通气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文化部认为,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不符合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越权行为。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部分网民为国家出版总署拍手叫好,认为出版总署出手果断,有力地净化了国内乱糟糟的网游市场;另一部分网民则认为出版总署手伸得太长,文化部反击有理。部分网络媒体则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慎重充分的沟通,最终明确界定行业的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与权限,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
经过:部委之间意见相左
新闻出版总署在2日的通知中表示,在对网易旗下网之易公司申请代理运营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审批过程中,新闻出版总署考虑到该游戏运营代理转换过程中有大量数据需要梳理,为保护玩家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允许网之易公司在对不良内容进行修改的同时自7月30日起进行内部测试,重点是对玩家在游戏中的各种数据进行有效恢复,同时明确要求内测期间不得收费和提供新账号的注册。网之易公司对此表示完全接受和执行。
新闻出版总署在通知中强调,网之易公司在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9月19日擅自收费并提供新账号注册的行为,已经造成事实上的公开运营服务,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网络游戏上网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规定。为此,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决定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申请。
通知同时要求,网之易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纠正错误,停止收费和新账号注册。新闻出版总署将视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停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
据中新网报道,李雄在上述通气会上强调,《魔兽世界》运营权发生转移后,文化部通过网之易公司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不具备处罚《魔兽世界》的职责,因此是越权的。此前九月,文化部已经跟有关部门报告过此类事件。部委之间有不同意见,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的工作纪律处理。
李雄表示,随着各个部门对三定方案的理解和解释不同,在社会上也客观造成对同一款网络产品由两个部门进行审批。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务院中编办专门发布了相关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他表示,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都应依法办事,严格按照三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据悉,在文化部此次公布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名单中,《魔兽世界》并不在列。
缘由:对“游戏出版物”各执一词
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包括互联网游戏在内的互联网出版实行归口管理。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主要对进口网络游戏的内容进行审查。从2004年起,一家网络游戏运营商欲从事网络游戏经营,不仅要将游戏送新闻出版总署审查,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版号,还要从文化部取得进入文化市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三定”规定》。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规定:“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三定”规定》中还明确“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入文化部。”